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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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承接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万m3/d,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范围为其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万m3/d)。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尾水中CODcr、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Ⅲ类的要求,其余指标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要求。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 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18683523667 |
单位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89号 |
电子邮箱 | 3088455606@qq.com |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 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工 |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 028-87363168 |
环评单位联系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199号保利康桥7栋 |
电子邮箱 | 23695197@qq.com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电话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