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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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1130027(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1130027)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运业有限公司及下属5家子公司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42号新时代广场22楼D座
中标(成交)金额:16.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蓉桂运业有限公司及下属5家子公司提供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 1.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按项目规模配置相应的主审人员不少于2名,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证。2.质控要求: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制度体系。3.供应商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4.以恰当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进行风险的评估。5.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6.对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需及时通知采购人等。 | 每年度指定期限内完成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履行应尽合同义务。 | 成交后须提供:成都市新都区蓉桂运业有限公司及下属5家子公司2020-2021年度财务单体审计报告及蓉桂运业合并审计报告,份数由采购人确认。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浩(采购人代表)、肖道东、李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6.60万元/年。
2.本项目共 13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其中,四川开泰升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允许最后报价,原因为未提供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复印件。报价无效的供应商为四川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原因均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运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兴城时代大厦4楼
联系方式:许先生,028-69997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骆女士、陶女士,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女士、陶女士
电 话: 028-83912303